可比价格 指在不同时期的价值指标对比时,扣除了价格变动的因素,以确切反映物量的变化。按
可比价格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某一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格指数换算。
不变价格 指以同类产品某年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来计算各年产品价值。按不变价格计算的
产品价值消除了价格变动因素,不同时期对比可以反映生产的发展速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
工农业产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先后五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和农业产品不变
价格,从1949 年到1957 年使用1952 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 年到1971 年使用1957 年不变
价格,从1971 年到1981 年使用1970 年不变价格,从1981 年到1990 年使用1980 年不变价格,从1990
年开始使用1990 年不变价格。
平均增长速度 我国计算平均增长速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习惯上经常使用的“水平法”,又称几
何平均法,是以间隔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另一种是“累
计法”,又称代数平均法或方程法,是以间隔期内各年水平的总和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
(或下降)速度。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两种方法计算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比较接近;但在经济发展不平衡、
出现大起大落时,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差别较大。
本《年鉴》内所列的平均增长速度,除固定资产投资用“累计法”计算外,其余均用“水平法”计
算。从某年到某年平均增长速度的年份,均不包括基期年在内。如建国四十三年以来的平均增长速度是
以1949 年为基期计算的,则写为1950-1992 年平均增长速度,其余类推。
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统计类别 是以在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
外商投资企业三大类。内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和其他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港澳台投资合伙企业和其他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和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法人单位 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
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简称:产业活动单位) 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
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
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产业活动单位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建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包
括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由各级登记主管机关
备案,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各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未经法
定程序批准在法人内部建立的机构,具备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认定为产业活动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分为
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