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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市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报告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6-19 17:5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妇女事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尺,是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显著标志。2017年,全市认真贯彻《南京市“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妇女在经济、社会、文化、健康、教育科技、决策管理、环境与法律等领域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男女平等国策深入人心,妇女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妇女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妇女民生福祉显著提升。 

  一、主要监测情况 

  (一)妇女与经济 

  1、城镇单位女性从业形势向好2017年,全市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70.77万人,城镇女性就业比例为34.61%。当年城镇女性登记失业人员为2.9万人,占登记失业人员的比例为46%,同比去年下降1个百分点,女性就业形势持续向好。 

  2、女性特殊劳动权益得到维护。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规范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85%。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巩固率均为98%,女职工的工作环境更加舒心,身心健康维护更加到位。 

  3、广大女性创业创新成效明显。引导广大妇女投身经济发展主战场,深化城镇妇女“巾帼建功”和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每年举办女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创设“金陵女子创梦空间”“巾帼农荟”等活动品牌,众多女性在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建功立业,成为行业领域专家人才。目前,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38% 

  (二)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全过程管理服务到位。健全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妇幼保健的规范化管理,孕产妇的系统管理率和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97.31%99.82%100%的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36%,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下降至0.004%。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6.94%,较上年提升4个百分点。 

  2、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更加完善。注重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人员配备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妇幼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政府举办、独立建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达100%,建制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为30% 

  3、妇女基本卫生服务落地见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普及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发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期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妇女病普查率达到94.3%,全面开展“两癌”筛查工作,积极实施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监测显示,宫颈癌死亡率2.12/10,乳腺癌死亡率4.74/10,妇幼群体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全省领先。 

  (三)妇女与教育 

  1、女性享有广泛平等教育权利。实施教育改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全市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87%。幼儿园入园女童3.94万人,占在入园人数的比例为47.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继续保持在100%。其中,小学招收女生人数为3.46万人,占在招生数的比例为46.7%;普通中学(含普通中专、技校)招收女生5.6万人,占招生数的比例为45.2% 

  2、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数量稳定。当年,全市53所高校共计招收新生26.14万人,其中女性为12.87万人,女生占招收人数的比例为49.2%。全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共计84.07万人,其中女性为41.32万人,女生占高校在校生比例为49.1%。在校女生较上年增加近3000人。 

  3、技能型劳动者女性人数增多。全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数量为4.9万人,较上年增加0.2万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数量为15.5万人,较上年增加0.7万人。女性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均为38.1%。注重对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不断增强女性就业本领。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女性占到培训人数的43%,有5.5万名妇女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占获证人数的49%,高于去年同期6个百分点。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1、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制度得到落实。坚持按标准配备女干部,保证妇女享有充分的参政议政的权力。市、区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保持在100%。全市政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比例为72.5%,其中有17.5%的领导班子由女同志担任正职。城乡妇女踊跃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初步实现社区(村)妇联主席100%进“两委”的目标。 

  2、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数量得到扩充。女党员、女干部数量逐年增加。当年,发展女性党员2345人,占发展总数的44.9%。女性公务员实现人数、占比“双提升”。其中,女性公务员总数达9158人,较上年增加223人。占比从上年的22.7%提升至23.2% 

  3、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得到提升。把女干部、女性管理人员、女性公务员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及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组织青年女干部培训班赴大别山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进一步提高她们的党性修养。目前,全市市厅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提升至15.92%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提升至21.88%。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为25.92%,较上年增加近4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保险覆盖不断扩大。“五大险种”参保总数为1866.53万人次,同比去年增加213.12万人次,增长率为12.9%,投保覆盖面超过98%。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8.36%,参保人数为702.93万人,其中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42.95万人,增长4.4%;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98.45%,参保人数为553.73万人,其中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91.47万人,增长3.3%;失业保险覆盖率为98.66%,投保人数为267.85万人,其中女性115.93万人,增长1.2%;工伤保险投保人数为271.11万人,其中女性为110.53万人,增长8.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57.1万人,其中女性107.97万人。 

  2、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员覆盖的保障体系,让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强烈,整体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从保险待遇的受众人数看,全年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为88.73万人;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诊人次5421.61万人次,失业保险领取失业救济金126.87万人次,工伤保险享受待遇2.3万人次,生育保险享受待遇43.58万人次。从保障待遇的水平看,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50元调整至810元,失业保险金月最低发放标准由975元增加至1053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享受低保待遇,较上年减少0.7万人,从另一侧面反映了脱贫攻坚取得“战果”。 

  (六)妇女与环境 

  1、妇女事业更加凸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多次专题研究妇女工作,颁布专项规划,将政策、资金和人力资源向妇女儿童倾斜,破解发展难题。市委党校、在宁高校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主流媒体宣传性别平等观念,社会各界支持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全社会尊重妇女、关注妇女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建有妇联组织 1326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园区街区等领域建立各类妇女联谊组织 638个。 

  2、自然环境更加趋好。空气明显改善,实现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天数264天,高出去年20天,优良率达72.3%,高于去年6.2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41.2μg/m3,同比去年下降14.0%。综合防治见效,全面推进“河长制”和“断面长制”,加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基本清除建成区109条河道黑臭水体,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4.5%,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保持100%。生态得到保护,全市森林面积18.6万公顷,林木覆盖率达30%,自然湿地保护率为47.2% 21个乡镇和6个村创成“江苏省第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 

  3、人文关怀更加温暖。创新沟通桥梁,成功上线“网上妇儿之家”,从法律咨询、婚恋调适、家教指导、俏红娘、活动报名、创业指导、家政服务、社群交流和爱心捐助等九个方面,为广大妇女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常态开展服务,100%的社区(村)建设妇女儿童之家,成立女性社会组织促进会,项目化运作“宁姐工作坊”“家庭驿站”等公益平台,举办“芳茉莉”公益大赛,经常性开展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工作。实施重点项目,把建设公共场所母婴室作为全年35件民生实事之一,出台《工作场所爱心母婴室建设与星级评定规范》,高标准抓好母婴室建设。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建成数达262个。坚持净化市场,严格落实女性化妆、保健、卫生用品和内衣等质量抽查制度。化妆品抽查合格率为98.33%,保健品抽查合格率为100%,妇女卫生用品、内衣等抽查合格率为100% 

  (七)妇女与法律 

  1、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犯罪案件。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并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共破获组织、强迫、容留妇女卖淫案件75起,强奸案件135起,妇女儿童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2、加大妇女合法权益维护力度。积极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电台、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开展相关的妇女儿童权益法治宣传、普法讲座、以案释法、释法析理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级维权机构和维权热线的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信访、热线咨询等服务数1449件次,较上年增长9.8%。强化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托专家团队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全市建有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点123个,专门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构 12个。全年有3523名妇女得到各类法律援助机构援助。 

  3、落实《反家暴法》开展受暴救助。对家庭暴力说“不”。建立由妇儿工委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单位联合组织的反家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反家庭暴力工作形势,坚决抵制伤害妇女儿童等不法行为取得明显效果。全市建有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5个。年内,市妇联受理家庭暴力投诉案件154件,较上年下降近60%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对比监测指标,2017年南京市妇女发展事业在迈上新台阶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需要引进各方重视。主要反映在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尚待优化,女性就业压力犹存;侵害女性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有发生,反家庭暴力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妇女健康维护仍要加强,“两癌”和孕妇死亡率上升必须引起重视。此外,重点监测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等5项指标,离《规划》要求还有差距, 区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建设需要加快进度。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努力提高妇女创业就业质量。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减少性别收入差异,维护妇女收入分配权益,尽量消除就业市场男女性别同工不同酬,女性普遍职级较低的现象;用活用好支持女性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和资金,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广大妇女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关爱弱势女性群体,对下岗妇女、外来务工妇女、留守妇女、残疾妇女等给予政策倾斜,提供多种就业渠道扶持。 

  二是积极推动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制定完善妇女参政议政各项法规制度,坚决落实女性在党政部门和领导班子中的比例要求。加强女性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通过送学培训、换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办法,丰富女性干部任职经历。有意识引导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基层选举办法,调动女性参与民主政治、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积极性,重视解决村委会女性主任比例偏低的问题。 

  三是齐心协力促进社会美好和谐。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平安家庭创建、反家庭暴力等机制,推动解决女职工特殊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问题。加强政府有效供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力量推进区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提高建成率。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降低“两癌”和孕妇死亡率,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生命健康。继续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强化女性的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能力,为家庭和社会树好榜样。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引导广大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