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报告之七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的纪念之年,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夺取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全市认真贯彻“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卫生和社会工作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社会服务供给,卫生和社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卫生和社会工作相关数据加工整理,并对全市卫生和社会工作作出简要分析。
一、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总体情况
(一)机构数量。全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机构5606家,主要包括法人单位5224家,产活单位382家。具体分为卫生机构1710家(法人1355家),社会工作机构3896家(法人3869家)。按机构类型分,企业性质的单位1019家,事业性质的单位504家,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单位3979家,其他性质的单位104家。按登记注册类型分,5597家为内资企业,2家为港澳台商投资企业,7家为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内资企业方面,国有企业400家、集体企业605家、有限责任公司企业179家、股份合作企业2家、私营企业958家、其它企业3453家。
(二)从业人员。全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机构期末从业人数13.63万人,女性从业人员占67%,计9.19万人。其中,卫生行业从业人员12.18万人,女性占67.2%,计8.18万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1.45万人,女性占69.6%,计1.02万人。按机构类型分,企业单位从业人员2.74万人,事业单位从业人员9.15万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1.56万人,其他单位从业人员0.18万人。
(三)财务状况。5224家法人单位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1089家,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52家,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10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3768家,执行其它会计制度5家。营业收入方面,卫生机构当年营收101.19亿元,其中,企业单位营业收入66.27亿元,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19.30亿元,民办非企业单位营收15.40亿元;社会工作机构当年营收3.23亿元,其中,企业单位营业收入2.11亿元,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性收入1.21亿元,民办非企业单位营收0.59亿元。资产方面,卫生机构资产总计579.38亿元,其中企业单位资产共计66.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共计491.09亿元,民办非企业单位资产21.52亿元;社会工作机构资产总计31.60亿元,其中企业单位资产共计8.2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共计16.31亿元,民办非企业单位资产共计7.04亿元。
(四)区域分布。玄武区各类卫生和社会工作机构450家,从业人员0.9万人。秦淮区各类卫生和社会工作机构736家,从业人员1.97万人。建邺区各类卫生和社会工作174家,从业人员0.54万人。鼓楼区各类卫生和社会工作机构842家,从业人员4.46万。浦口区各类卫生和社会工作机构503家,从业人员0.88万人。栖霞区各类卫生和社会工作机构911家,从业人员0.84万人。雨花台区各类卫生和社会工作机构224家,从业人员0.3万人。江宁区各类卫生和社会工作机构736家,从业人员1.64万人。六合区各类卫生和社会工作机构362家,从业人员0.77万人。溧水区各类卫生和社会工作机构297家,从业人员0.53万人。高淳区各类卫生和社会工作机构371家,从业人员0.8万人。
二、卫生和社会工作分行业发展情况
(一)卫生行业
2018年,全市卫生行业机构继续呈增长态势,共有医院、基层卫生服务、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和其它卫生活动单位1710家。其中,法人机构1355家,较2013年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三经普)增加700家,年平均增长15.65%。
分机构类型看,当年末,属企业性质的卫生机构855家,属事业性质的卫生机构396家,属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卫生机构375家,其他性质的单位84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办医疗卫生机构已发展为资源重要组成部分,非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占医疗机构总数的77%,多元化办医格局为市民提供了更多选择。
从业人员方面,随着医疗卫生机构的持续扩建,从业人员随之逐年增加。当年末,全部从业人员12.18万。其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78万,较三经普年平均增长6.22%。法人单位研究生学历的从业人员占14%,本科学历从业人员占43.8%,专科学历从业人员占24%。
主要医院、基层医疗服务、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发展特点:
一是医院的法人数量有所减少。近年来,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通过整合,法人单位数量有所减少,但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市民看病就医选择性更加多样。2018年,全市医院机构数237家,即综合医院105家,中医医院17家,中西医结合医院1家,专科医院81家,疗养院33家。属独立法人性质192家,法人单位较三经普减少18家,年平均增长为-1.78%。各类医院分布情况如下:合计从业人员8.6万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较三经普年平均增长3.23%。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快速发展。随着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大力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设加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日趋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当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数1186家,法人单位891家。法人单位较三经普增长616家,年平均增长26.51%。具体数量分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81家,街道卫生院5家,乡镇卫生院41家,村卫生室69家,门诊部(所)790家。合计从业人员2.56万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较三经普年平均增长13.85%。
三是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单位数量稳步提升。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等预防、急救专业化卫生服务机构得到扩充。全市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共计231家,其中法人单位223家,较三经普新增89家,年平均增长10.72%。具体数量分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3家,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0家,妇幼保健院(所、站)27家,急救中心(站)服务6家,采供血机构服务4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161家。合计从业人员0.78万人。
(二)社会工作行业
2018年,南京社会工作得到各级高度重视,社会工作机构数量稳步增长,从业人员持续增加,服务社会效益越发显现。全市社会工作行业机构数量达到3896家,法人单位3869家,较三经普增加2380家,年平均增长21.04%。
从业人员方面,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2万人,较三经普增加0.46万人,年平均增长9.07%。其中,法人单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业人员分别占2%、19.4%、24.7%。
按机构类型分,属企业性质的164家,属事业单位性质的108家,属民办非企业性质的3604家,属农民专业合作社性质的9家,其它组织机构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占总数的92.5%,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工作机构建设成为主体,承担起大量的社会服务工作。
主要社会工作的发展特点:
一是提供住宿社会工作机构数量与从业人员逐年增长。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残疾人养护、孤残儿童收养和庇护网络,提供全面周到养老、助残、康复服务。全市提供住宿社会工作机构1318家,法人单位1297家,法人单位较三经普年平均增长17.38%。具体数量分布:干部休养所38家,护理机构服务9家,精神康复服务20家,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1180家,孤残儿童收养和庇护服务53家,其他提供住宿社会救助18家。合计从业人员1.12万人,其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增长8.33%。
二是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数量与从业人员增长更快。全市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机构2576家,法人单位2572家,法人单位较三经普年平均增长23.18%,年平均增长率高于提供住宿5.8个百分点。具体数量分布: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2099家,康复辅具适配服务6家,其他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471家。合计从业人员0.44万人,其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增长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