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2019年,全市深入贯彻《南京市“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提升妇女地位,关爱妇女健康,维护妇女权益,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与男女平等发展同步推进。
一、总体监测结果
当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030.15亿元,同比增长7.8%,增幅位居东部地区GDP过万亿元城市和全省首位。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持续跑赢GDP。奋斗的征程上,全市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统筹部署和推进妇女工作。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已完成或超过目标进度的有77项,占统计监测的93.90%(详见表一)。对比上年监测,有61项指标得到了保持和提升。妇女事业发展继续保持上升势头,《规划》确定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重点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妇女发展要求。
表一:《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二、主要领域发展
(一)妇女与经济
保障妇女充分就业,是贯彻男女平等发展的重要张显。2019年,全市积极推进女性就业创业,落实劳动权益保障,推动妇女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1.妇女就业形势持续向好。一年来,全市大力实施妇女创业就业援助项目,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妇女就业,稳定女职工就业岗位。全市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80.40万人,较上年增加3.31万人,增幅达到4.29%;城镇单位女性就业比例为37%,较上年提升1.83个百分点。当年城镇女性登记失业人员为2.38万人,占登记失业人员的比例为39%,较上年下降7个百分点。
2.女性特殊保护得到落实。在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发展主战场”的同时,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落实力度,规范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女性职工的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100%。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9%,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巩固率达100%,三项监测指标符合《规划》要求。
(二)妇女与健康
近年来,全市不断加强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各项保健措施进一步完善,妇女的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已达85.77岁,较上年提高0.14岁。
1.孕产妇全过程管理服务到位。健全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妇幼保健的规范化操作,孕产妇的系统管理率为92.24%。100%的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为安全分娩和增加活产数奠定了坚实基础。注重做好遗传性、传染性等疾病干,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6.24%,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0.018%。
2.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更加完善。注重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人员配备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妇幼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政府举办、独立建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达100%,建制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从60%提升到90%。
3.妇女常见病的预防干预见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普及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发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期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妇女病普查率达到92.56%;全面开展“两癌”筛查工作,积极实施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提供市级救助10.2万元,力求早发现早治疗。监测显示,宫颈癌死亡率1.93/10万,略有上升;乳腺癌死亡率4.15/10万,较上年下降0.56/10万。


(三)妇女与教育科技
人才兴则事业兴。近年来,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充分保障下,全市女性获得优质教育的机率越来越大,各阶段教育中的女性比例总体保持平衡,女性科技素养不断提升。
1.女性接受平等教育得到巩固。围绕实现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坚持一个都不能少,优质布局学前教育。全市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88%,在园女童12.21万人,占在园人数的比例为47.55%。继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继续保持在100%。其中,小学招收女生人数为4.09万人,占招生数的比例为47.26%;普通中学(含普通中专、技校)招收女生5.80万人,占招生数的比例为45.88%。接受高等教育方面,全市53所普通高校共计招收女生13.31万人,女生占招收人数的比例为48.49%。
2.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日趋增多。近年来,全市充分发挥科教资源的优势,支持鼓励女性提升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就业技能,争当知识型、技能型的新时代女性。当年,全市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达到7.89万人,同比增长8.22%;女性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达到24.88万人,同比增长6.29%。女性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均达到40%,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同时,注重对女性从业人员实施继续教育,不断增强女性就业本领。女性参加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有7.83万人,增长20.65%,女性占到培训人员总数的43.96%,占比较上年提升4.7个百分点。有6.18万名妇女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占取证人数的70.64%,高于去年同期18个百分点。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是衡量妇女地位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尺度,是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政治权利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妇女生存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对此,全市各级党政部门认真落实《规划》要求,注重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完善女干部任用机制,“半边天”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1.中女代表比例有所提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女性比例为17.65%,市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达到27.48%,处于近年来的较高占比;市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为27.27%,市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27.31%,较上年提升0.09个百分点。
2.各级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总体稳定。市、区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保持在100%。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比例为65%,其中有10%的领导班子由女同志担任正职。区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比例达到24.14%。当年,市厅级和县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分别为12.90%、21.60%。另外,乡镇(街道)正职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为18.40%,高于《规划》目标8.4个百分点。

3.基层管理中女委员作用发挥明显。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成员中女性委员数达到2471人,正副书记中女性比例为31.36%。村民(居民)委员会领导成员中女性委员数1065人,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4.5%,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5.5%,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57.5%。其中,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和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超过规划的30%、50%目标值。此外,村(社区)妇联主席进村(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居民)委员会比例连续3年维持在100%。
4.事业发展中女同志培养得到重视。2019年,全市发展女党员0.28万人,占全市党员发展总数的43.69%,高于《规划》目标近9个百分点,成为党组织的新生力量。各行业更加重视女性权益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34.90%,基本上与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占比相适应。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企业高层次女性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26.70%。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达28.80%,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文化
近年来,全市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为妇女提供充裕的生活保障。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充分满足广大妇女的精神生活需求,文以化人、文以载道深入女性生活。
1.性别平等教育进一步普及。挂牌“江苏省性别平等示范基地”,推进“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活动,14所中小学开设性别平等课程,全市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课程或讲座的比例达到100%,形成一批平等教育进课堂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全社会尊重性别平等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2.女性文化供给进一步扩大。加大反映尊重女性的社会思考和展现女性精神风貌的文学创作。2019年,全市创作出版妇女题材及适合妇女阅读的优秀作品共计30部,完成年度目标的3倍。其中,优秀妇女文学、影视精品有13部,是上一年的2倍多,丰富了女性文学和女性艺术创作。
3.文化获取渠道进一步拓宽。全市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连续三年保持在100%,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连续两年保持100%。同时,依托基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儿之家、妇女微家等工作阵地,植入女性阅读活动,培育一批“宁姐阅读示范空间”,鼓励更多女性参与阅读活动,引导女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陶冶情操和提升素质。
(六)妇女与社会保障
2019年,全市加大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各类参保对象纳入市级统筹,着力推进妇女参保人数及覆盖人群,扩大妇女参保覆盖面,保障妇女享有各项社会保险及社会救助权益。
1.保险覆盖不断扩大。“五大险种”参保总数为2234.54万人次,同比增长4.62%,投保覆盖面超过98%。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65.35万人,其中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27.07万人,增长3.49%;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98.6%,参保人数为560万人,其中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06.68万人,增长3.20%;失业保险覆盖率为98.71%,投保人数为308.64万人,其中女性130.89万人,增长6.88%;工伤保险投保人数为301.74万人,其中女性为130.53万人,增长7.60%;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98.81万人,增长7.18%。其中女性128.66万人,增长5.24%。

2.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全员覆盖的保障体系,让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强烈,整体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60元调整至900元,实现三连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有2.38万,较上年减少0.25万人,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妇女脱贫、享保取得新战果。
(七)妇女与环境
关注环境保护,关爱妇女健康。近年来,全市深入贯彻绿色发展、念,坚持生态环境和市场环境两手抓,为广大妇女提供优质和谐、安全幸福的生活空间。
1.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强基本公共环境保护,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5%,较上年提升1个百分点。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99%,较上年提升3.76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区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连续三年保持在100%,实现治理和保障全覆盖。全年空气优良率69.9%,与上一年基本持平。PM2.5平均浓度40.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3.5微克/立方米。

2.生活用品质量提升。坚持净化市场环境,加强食品药品、生活用品的市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女性化妆、保健、卫生用品和内衣等质量抽查制度。妇女用化妆品、保健食品等抽查合格率为97.7%,化妆品抽查合格率为95.3%,保健品抽查合格率为100%。妇女卫生用品、内衣等抽查合格率为100%,均符合《规划》目标要求。
3.特殊要求得以满足。实施重点项目,把建设公共场所母婴室作为民生实事之一,出台《工作场所爱心母婴室建设与星级评定规范》,高标准抓好母婴室建设。当年,全市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建成数为140个,累计建成515个,为女性的特殊期要求提供了更多的关怀。
(八)妇女与法律
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妇女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1.维护妇女权益。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社会化工作机制的决定》,积极创建反家庭暴力社会化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反家庭暴力进程,有效维护了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当年,法律援助机构为5531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6个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主动发挥作用,救助(庇护)39人次。相关部门为妇女儿童提供信访、热线咨询等服务8056件次,受理家庭暴力投诉案件679件,遭受家庭暴力及困难妇女得到专业化的救助和服务。
2.严厉打击犯罪。全市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并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2019年,全市共破获强奸案件193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116起,违法犯罪行为受到震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以来,妇女发展事业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多数发展监测指标再上新台阶,达到《规划》发展要求。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妇女事业也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保障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城镇单位吸纳妇女就业略弱。尽管全市人社部门统计的登记失业率处于1.78%的较低水平,城镇妇女登记失业人员占比较上年下降7个百分点,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女性比例始终没有达到《规划》40%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还有差距。生命健康仍有隐患,孕产妇死亡率离控制在5/10万以下的目标略有差距,基本医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完善,区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建成率还没达标。
三是基层女性参政议政仍需改观。虽然近年来培养女干部力度进一步加大,但女干部配备上仍存在统筹不够、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造成个别指标出现波动。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只达到《规划》目标的50%,需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四、下步工作的几点建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是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为进一步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共享改革成果,提出如下意见仅供参考。
(一)把住稳就业,持续提升城镇单位女性从业比例
一要落实男女平等就业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男女平等宣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消除男女岗位福利待遇差别,加强劳动就业权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工作,处理好鼓励女性创业与增加城镇单位女性就业占比关系,增强女性创业就业的稳定性和社会保障的可靠性。
二要整体提升女性就业占比。要用整体女性就业人数提升,带动城镇单位女性就业比例提高,推动城镇新增就业人口持续提升。要继续巩固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医药生产、成衣制作等行业吸纳女性就业的基本盘,健全女性劳动权益保障,防止女性就业减员。同时,通过政策引导、指标分解,调动国有企业和建筑、化工、钢铁等“就业大军”吸纳女性就业的积极性。另外,要深入结合创新名城建设“宁聚计划”,提高女大学生招聘力度,充分保障女大学生就业。
三要深挖城镇单位就业潜力。机关、事业单位受编制限制,持续扩大招收人员并不现实,建议在人员录用时,适当提高女性录用的比例。村委会、居委会承担了大量基层工作,岗位需求也比较大,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还有扩充的空间,这部分要加大力度,提高待遇,把女性就业人口留住。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提供了大量的女性就业岗位,随着育儿、养老的需求加大,可以通过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养老产业等社会服务机构,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推动城镇单位女性就业。
(二)持续护健康,不断提高妇女卫生保健水平
一是加强政府有效供给。统筹力量推进区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加强建制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提高建成率,提升保障面。要完善妇女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项目的覆盖面,提高妇女定期、主动参与筛查的意识,并对贫困及重症患者治疗给予经济补助,实现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持续降低“两癌”死亡率。
二是落实孕妇健康管理。要以居住为原则,加强对孕产知识的健康宣教,利用橱窗、展板、宣传画等形式在住宅区内宣传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围产期保健等在内的健康教育知识,提高自我保健意识,规范孕妇健康管理。同时,加强孕产妇危重症筛查和分级管理,完善医疗急救网络,提高救治能力,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三是呵护妇女身心健康。加大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力度,加强基层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普及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逐步提高女职工医疗待遇,扩大妇科检查项目。普及健康和营养知识,减少慢性病的发生。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城市社区普遍建成“10分钟健身圈”,发展城乡社区妇女健身场所和设施,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健康状态。
(三)着力展风采,充分彰显女性建功立业自信
一是聚焦问题推动,激发岗位热情。完善女干部培养机制,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专项规划,规定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引导推动女性参政议政。针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偏低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丰富居(村)民代表会议、妇女议事会、听证会等协商形式,促进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基层选举办法,调动女性参与民主政治、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二是抓好项目带动,服务经济建设。围绕女性参与发展、巾帼志愿服务、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儿童权利倡导和保护、家庭教育指导、性别平等教育等重点领域,策划和提优妇女儿童公益社工项目,用好“宁姐”品牌开展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服务。聚焦“创新名城”、“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百名女企业家领航计划”、“百名女大学生创业创新启航计划”、巾帼乡村振兴等六大行动计划,发挥好广大妇女的聪明才智,引导广大妇女为“美丽古都”建功立业。同时,营造关心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氛围,加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对妇女活动的宣传,多出面向妇女的优秀文化产品,展示南京女性的新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