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祖国未来的花朵和社会主义接班人。《南京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儿童规划》)颁布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京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儿童事业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一、《儿童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以来,全市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深入开展对标找差,突出重点办好民生实事,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儿童事业得到全面发展。截至“十三五”末,《儿童规划》67项监测指标中,达标62项,达标率达96.88%;未达标2项;3项指标由于无法采集数据和指标未设定目标值等因素无法判断。显示我市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儿童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儿童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可持续发展,义务教育基本消除性别差异,儿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权益维护进一步得到保障。
“十三五”《儿童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领 域 | 监测指标数 | 达标数 | 未达标数 | 无法判断数 | 达标率 |
儿童与健康 | 20 | 18 | 2 | 90.00% | |
儿童与教育 | 15 | 15 | 100% | ||
儿童与文化 | 6 | 6 | 100% | ||
儿童与法律 | 7 | 5 | 2 | 100% | |
儿童与福利 | 8 | 8 | 100% | ||
儿童与环境 | 3 | 2 | 1 | 100% | |
儿童与安全 | 8 | 8 | 100% | ||
合计 | 67 | 62 | 2 | 3 | 96.88% |
二、主要领域发展
(一)儿童与健康
1、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工作。2018年起南京市开展29种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儿童遗传代谢性疾病早期发现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99.66%,高于目标4.66个百分点。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远低于国家指标,分别控制在1.94‰、2.71‰。加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力度。2020年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完成目标。
2、儿童健康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重视做好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定期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南京市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质量不断提高,系统管理率始终稳定保持在99%以上;儿童母乳喂养宣传到位,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从“十二五”末的61.78%上升到“十三五”末的66.17%,高于国家、省目标16.17个百分点;营养性疾病管理规范,5岁以下儿童的营养情况统计显示:低体重、生长迟缓、贫血的发生率依次为0.33%、0.24%、2.08%,大大低于国家及省目标,我市5岁以下儿童营养状况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始终保持在100%,儿童健康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3、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持续开展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十三五”时期,南京市适龄儿童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接种率均大于99%,接近100%。救治体系建设更加健全,“十三五”以来,安排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200万元,全市建成15 家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11家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成覆盖全部助产机构的救治网络。
(二)儿童与教育
1、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十三五”期间学前教育发展平稳有序推进,先后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等5个重要文件。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投入比例从2015年的7.43%提高到2020年的10%以上。投入近20亿元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增量、创优、惠民工程”,不断扩大优质幼儿园规模,全市新增省、市优质园414所,新建扩建幼儿园313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7.8万个,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4.4万个。省、市优质园2020年比例达到91.75%,达到国家、省目标。开展农村办园点标准化建设,为集体园、部门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设立财政补助政策,年生均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400元提高到2020年2200元(市、区共担)。
2、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出台《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大教育公平的保障力度,城乡、区域间办学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十三五”时期,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稳定保持在100%,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保持均衡。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力度,五年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达到24万人次,减免教育费用及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近4亿元。开展“弹性离校”,全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弹性离校”工作,按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累计财政投入超过1.2亿元。重视家庭教育,学校和幼儿园100%建立家长学校,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的村、社区比例超过95%,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综合育人格局。
3、特殊教育融合优质发展。全市已将义务教育从盲聋哑三类残疾扩大到所有残疾类别,截至目前我市建成特殊教育学校15所,覆盖全市12个区;建立融合教育资源中心240所。南京市盲人学校2016年开办盲人普通高中,2018年联合南京中医药大学联办全日制本科专业。近年来,市本级设立特教专项资金共达4000万元,用于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对特殊教育学校实行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符合奖励条件的教职工予以政府专项奖励。“十三五”累计发放慰问金、教育专项补贴、各类奖励超过635万元。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率均保持在100%,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2693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三)儿童与文化
1、儿童公共文化场所发挥积极作用。“十三五”期间全面实施中华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全市各博物馆(纪念馆)积极响应“我们的节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南京行动,面向儿童开展各类传统文化展览;南京市博物总馆创新开发探秘六朝系列博物馆课程;持续开展“文博之夏”系列主题展览和宣传活动近500项,吸引近3000万人次青少年走进博物馆。全市60个博物馆、14个图书馆、13个文化馆实行免费开放。2019年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超过732.78万人次(2020年受疫情影响人数有所下降,不作为对比数据)。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100%的社区(村)建有文化活动室,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专用书架比例保持100%。
2、儿童文化艺术创作更加繁荣。鼓励出版优秀原创的儿童图书和音像制品,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出版基金和文化产业资金扶持,儿童图书出版物达620.8万册。其中儿童文学图书《因为爸爸》获中宣部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少儿读物《向日葵中队》、《野蜂飞舞》等作品分别获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动画片《神兵小将2》等在央视少儿频道黄金时间播出。通过南京艺术基金引导南京小红花艺术团创作关于儿童题材的各类声乐、舞蹈、器乐、少儿音乐剧等作品。
3、儿童文化服务更加丰富。多部门合作共同为儿童健康成才提供优秀精神文化作品,推出一系列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有巨大影响力的少儿广播节目。目前南京少儿广播节目设置包括少儿新闻类节目、学龄前幼儿节目、教育问题谈话类节目、科普节目、教学节目等。其中开设的《南京少儿新闻联播》主力队伍是全市二十多所小学娃娃电视台的小记者们,在全市的中小学生当中有巨大影响力。开展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活动,制作传播正能量鲜明的青少年节目,面向少年儿童推出了爱国主义每天优秀视听节目展播。鼓励和引导儿童阅读,金陵图书馆自2015年起,举办七彩夏日少儿暑期夏令营,2019年总计参与人数近5000人。
(四)儿童与法律
1、儿童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出台《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精准化开展法治宣教、增强检校联动。加强法治副校长的制度建设,目前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普遍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结合《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正式实施,举办“保护儿童、关爱成长、远离伤害”主题宣传活动。“十三五”期间,公检法司等开展授课、模拟法庭、情景剧表演、法律沙龙等各类预防宣传活动,受众中小学生人数超过80万人次。
2、儿童司法保护更加有力。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妥善审理涉少案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依法坚决从严打击、从快审理,并及时妥善回应社会舆论的关注。“十三五”期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逐年下降,得到有效控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捕诉监防教”一体的办案理念。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数均保持全省领先位置,55%以上的涉案未成年人最终作不起诉处理。建立健全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十三五”期间,得到法律援助案件的未成年人累计2755人。严厉打击性侵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累计解救被拐卖儿童数8人。
3、儿童社会保护日益完善。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学校安全保卫专职岗位设置。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健全“校园110”制度,强化警校合作、信息联动和快速应急处置,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固定化判后帮扶,连续实施“正苗工程”,累计对600余名南京籍未成年犯进行帮教,500余人次获得减刑,被帮教对象中重新回归社会后再犯罪率极低,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五)儿童与福利
1、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儿童医保补助和筹资水平逐年上升,从“十二五”末每人每年580元上升到目前的660元。建立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资助机制,符合条件的患病儿童在享受医保基金支付、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可获得50%—80%的慈善救助,孤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实现“零支付”。 实现0-14岁各类别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实现全覆盖。康复机构数从“十二五”末的38个增加到 2020年的64个,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康复救助人数均从“十二五”末的1582人增加到2020年的3057人。康复救助经费增长200%,投入救助资金2个多亿,共计12378名残疾儿童享受康复救助。
2、困境儿童福利保障进一步健全。连续出台《关于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放我市重病重残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的通知》等文件,困境儿童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机构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为256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为2100元/月,自2020年我市事实无人抚养、重病重残儿童分别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100%、50%发放生活补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3、流动儿童保护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健全流动儿童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流动儿童情况。“十三五”以来,全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为9.06万人,截至2020年6月,随迁子女人数达10.94万人,同比增加1.88万人。“十三五”期间我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总体保持稳定。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后,可继续在本市参加中考和高考,享受与南京户籍考生同等待遇。在我市参加中考并被录取的外地学生,录取比例逐年递增;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的外省学生人数,呈逐年增长趋势。
(六)儿童与安全
1、儿童安全保护宣传更加深入。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多部门联合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制作不同类型的安全教育展板,发放学生安全教育读本,讲解展板上的安全教育知识,剖析一些发生在中小学生群体中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以“青春自护”为主题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加强与街道、社区、消防、卫生、公安、关工委等单位的沟通,以现场体验、模拟演练、讲座、发布宣传材料、设置警示标识等方式深入街道社区,面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儿童用品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将儿童用品产品列入年度重点产品监管目录,每年对儿童用品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并对近年来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和技术帮扶力度。“十三五”期间开展儿童药品监督抽查500批次。2020年已开展婴幼儿食品抽检110批次,包括90批次监督抽检和20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风险监测。婴幼儿食品均按照2020年国抽细则完成全项目检测,婴幼儿食品、儿童药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100%,儿童用品、玩具抽查、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合格率均达标。
3、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制逐步健全。2015年12月颁布《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成为全国民政部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城市第一个出台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立法。逐步构建上下联动、快速便捷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市级层面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以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台建设为抓手,针对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设计并实施一系列线下工作项目。全市设立12个区级未保中心,1245个社区服务中心,每个街道、社区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督导员、儿童主任1362名,实现街道和社区全覆盖。
(七)儿童与环境
1、自然环境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PM2.5 年均值同比下降 4.8%;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达近年来最好水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优良。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有效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史上最严“治气攻坚 40 条”深入推进,重点水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完善。分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污染地块修复。2020年11月1日开始,南京正式实施《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行垃圾分类。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标,我市儿童生活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2、儿童活动设施场所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社区(村)妇女儿童之家建设100%,家长学校数1220个,累计培训人次148.9万人。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为依托, 组织实施各类服务、留守、流动、贫困、残疾儿童关爱帮扶、女童生命安全守护、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建设等方面项目累计实施37个,省市资金共计338万元,直接、间接受益对象5万余人。“同在阳光下”—秦淮区特殊儿童及监护人心理建设和家教指导、建邺区培育儿童参与议事助力友好街区建设、雨花台区打开儿童友好界面建设儿童友好街区等一批专业性高、项目成效好的项目受到了儿童欢迎,满足儿童健康成长需求。
3、社区儿童友好建设初见成效。先后联合市委社建工委开展“微更新、微幸福”项目改造,提交《关于推进南京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公共空间的建议》政协提案;召开南京市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论坛,传递“儿童友好”理念。开展街镇妇女儿童工作“五示范”工作,重点打造社区儿童友好空间。编制《儿童友好空间户外小微设施图例》,收集全市儿童友好建设可复制经验,面向全市推广,为社区儿童友好建设拓展思路。建邺区打造“莫愁湖西路儿童·家庭国际街区”列为市政府妇儿工委8+X民生实事(2019-2020年),持续投入资金超过1600万元。推进爱心母婴室、公共厕所儿童坑位和洗手池、第三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儿童友好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指标没有达标。2020年,儿童出生缺陷发生率7.4‰,距规划目标值相差2.4‰,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93.30%,未能达到95%的国家和省定目标要求。
二是儿童公共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儿童使用的公共设施不能很好满足儿童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一些老旧小区儿童娱乐公共设施单一,活动空间规模小、各类设施和数量与人口数量不相协调,儿童进行户外活动的需求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与重视。
四、对策和建议
一是始终把儿童生命健康放在首位。重点推进0-3岁婴幼儿托育工作。实施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力争实现普惠托育机构区级全覆盖。继续加强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确保新生儿出生健康。加强孕前检查,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各类传染病预防,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控制中小学生近视发生率、超重率和肥胖率,增强青少年健康体质。
二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继续抓好“幼儿园提优工程”,解决“上好园”问题,重点就加大普惠性资源规模与建设、落实小区配建园清理整顿、创新教师用人机制、推进普惠优质发展等方面进行攻坚,进一步提升优质幼儿园比例。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质,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教育资源满足服务儿童发展的需要。
三是优化儿童公共空间。围绕“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建设的愿景,提升儿童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创新思路和举措。重点创建儿童友好城市,以“莫愁湖西路儿童•家庭友好国际街区”为示范,推动《南京主城公共空间规划》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自然空间、商业中心、生活街道等公共空间建设中。在老旧小区改造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中融入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升儿童友好服务,大力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