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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十三五”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报告
责任编辑:南京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7-22 11:1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十三五”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能顶半边天”越来越得以凸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南京市“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妇女规划》),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提升妇女地位,关爱妇女健康,维护妇女权益,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南京妇女事业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一、《妇女规划》总体完成情况

2020年虽受疫情影响,但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仍增长4.6%,达到14817.95亿元,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跻身全国“十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2%,持续跑赢GDP。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妇女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以来,全市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统筹部署和推进妇女工作。对照2016—2020 年《妇女规划》监测目标,达标81项,未达标4项,无法判断9项,达标率为95.29%。对比“十二五”规划指标,66项指标得到了保持和提升。《妇女规划》确定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重点项目符合国家、省妇女发展要求。

“十三五”《妇女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领域

监测指标数

 达标数 

未达标数

无法判断数

 达标率 

妇女与经济

9

6

1

2

85.71%

妇女与健康

19

14

2

3

87.50%

妇女与教育科技

10

7


3

100.00%

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28

26

1

1

96.30%

妇女与文化

4

4



100.00%

妇女与社会保障

11

11



100.00%

妇女与环境

7

7



100.00%

妇女与法律

6

6



100.00%

合计

94

81

4

9

95.29%

二、主要领域发展情况  

(一)妇女与经济

1、妇女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十三五”以来,全市大力实施妇女创业就业援助项目,为女性创业者核发创业担保贷款2414笔,金额3.33亿元;以服务就业创业为主线,开展 “就业援助月”、“迎三八、架金桥、促就业”女性专场招聘会,共组织招聘会5529场次,提供就业岗位213.88万个。全市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81.57万人,比2016年增加7.92万人,五年平均增长率达2.59%;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比例为39.4%,较2016年持续下降,优于规划近8个百分点。

2、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有力。“十三五”以来,南京市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维护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和特殊利益,在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发展主战场”的同时,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落实力度,规范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女性职工的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100%。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9%,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巩固率达100%,三项监测指标符合《妇女规划》要求。

3、女性创业创新素质不断提升。以实现职业培训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整合优化各类培训资源,有效地保障了女性职业培训工作的开展,共开展各类女性就业创业培训近30万人。开展“宁姐月嫂”技能培训,为全市2252名妇女送上了育婴员技能培训;举办女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创设“金陵女子创梦空间”、“巾帼农荟”等活动品牌,带动女性在“两聚一高”中建功立业,成为行业领域专家人才,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已达61余万人,2400余名女性入选中高级职称评委专家库。

(二)妇女与健康

1、妇女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十三五”以来,全市注重改善居民生活,加强医疗救治,整治生态环境、严格疾病防控,城市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大妇女的生命健康水涨船高,妇女人均预期寿命从2016年的84.45岁增长到2020年的86.11岁。

2、孕产妇全过程管理服务到位。健全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妇幼保健的规范化操作,孕产妇的系统管理率为94.2%。100%的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为安全分娩和增加活产数奠定了坚实基础。注重做好遗传性、传染性等疾病干预控制,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6.24%,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率降至近三年最低的0.008%。

3、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更加完善。注重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建成15家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实现了助产机构救治网络全覆盖;政府举办、独立建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达100%;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妇幼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建制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提升到112%。

4、妇女常见病预防干预见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普及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发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期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94.14%;全面开展“两癌”筛查工作,有75万名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两癌”筛查,力求早发现早治疗。据最新监测显示,宫颈癌死亡率1.93/10万,乳腺癌死亡率4.15/10万,在波动中程下降趋。

(三)妇女与教育科技

1、女性接受平等教育得到巩固。围绕实现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接受高等教育方面,全市53所普通高校“十三五”累计招收女生68.44万人,2020年普通高校在校生中(不含研究生)女生比例为48.48%。

2、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稳步增长。全市充分发挥科教资源的优势,支持鼓励女性提升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就业技能,争当知识型、技能型的新时代女性。当年,全市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达到8.96万人,同比增长13.56%;女性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均达到40%,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3、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不断加强。2020年女性参加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有47.8万人,女性占到培训人员总数的41.28%。“十三五”期间,累计有29.23万名妇女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占总取证人数的54.35%。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1、女性参与民主决策管理比例提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女性比例为17.65%,市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达到27.06%,较“十二五”提升7.06个百分点;市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为27.00%,市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27.38%,较“十二五”提升1.52个百分点。

2、女干部配备力度持续加大。各级班子中女干部配备均高于规划要求。市、区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保持在100%,实现全覆盖。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比例为82.98%,其中有近10%的领导班子由女同志担任正职。区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比例达到24.90%,较2016年提高0.22个百分点。市厅级和县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分别为12.90%、24.00%。另外,乡镇(街道)正职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为18.34%,高于《妇女规划》目标8.34个百分点。

3、基层管理中女性作用发挥明显。村(社区)党组织女性委员3498人,正副书记中女性比例为44.6%。村民(居民)委员会、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3.62%、56.39%。村(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比例连续5年达100%。各行业更加重视女性权益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35.60%,基本上与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占比相适应。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29.5%。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达31.3%,分别较2016年提高4.3和13.9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文化

1、性别平等教育进一步普及。全市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课程或讲座的比例达到100%,在市委党校成立国策教育课程项目组,主体班开设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课程。在东南大学挂牌成立性别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在中小学开展“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试点工作,形成一批性别平等教案,在南京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开设性别平等在线学习课程,3.3万人点击学习,全社会尊重性别平等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2、女性文化供给进一步扩大。加大反映尊重女性的社会思考和展现女性精神风貌的文学创作。五年来,全市创作出版妇女题材及适合妇女阅读的优秀作品共计244部,是规划目标的6倍。其中,其中:优秀妇女文学、影视精品有25部,是规划目标的2.5倍,丰富了女性文学和女性艺术创作。

3、文化服务渠道进一步拓宽。全市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连续五年保持在100%,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连续三年保持100%。同时,依托基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儿之家、妇女微家等现有工作阵地,植入女性阅读活动,培育一批“宁姐阅读示范空间”,鼓励更多女性参与阅读活动,引导女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陶冶情操,提升素质。

(六)妇女与社会保障

1、保险覆盖不断扩大。2020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97.35万人,其中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42.47万人,年平均增长7.16%;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98.60%,参保人数为576.77万人,其中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16.65万人,年平均增长3.99%;失业保险覆盖率为98.71%,其中女性140.43万人,年平均增长5.21%;女性工伤保险投保人数为140.75万人,年平均增长8.3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323.21万人,年平均增长6.45%。其中女性138.21万人,年平均增长7.27%。

2、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全员覆盖的保障体系,让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强烈,整体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00元调整至945元,实现五连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由2016年的3.96万下降到2.11万,减少1.85万人,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妇女脱贫取得新成果。

3、特殊群体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免费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慰问贫因妇女“两癌”经费达146.8万元。加强残疾人就业信息平台建设,注重“残疾人就业服务网”招聘信息发布,开通“南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残疾女性就业达1747名。

(七)妇女与环境

1、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强基本公共环境保护,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9%,较“十二五”提升2.9个百分点。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较2016年提升2.5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区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连续五年保持在100%,实现治理和保障全覆盖。

2、生活用品质量提升。坚持净化市场环境,加强食品药品、生活用品的市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女性化妆、保健、卫生用品和内衣等质量抽查制度。妇女用化妆品、保健食品等抽查合格率为92.7%,化妆品抽查合格率和保健品抽查合格率均达到100%。妇女卫生用品、内衣等抽查合格率为90%,已全部符合《妇女规划》目标要求。

3、特殊保护得到重视。建设公共场所母婴室被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得到全面快速推进,出台《工作场所爱心母婴室建设与星级评定规范》,高标准抓好母婴室建设。全市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由“十二五”51个增加到177个,为女性的特殊期要求提供了更多的关怀。

(八)妇女与法律

1、法律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电台、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开展《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内容的法治宣传、普法讲座、以案释法、释法析理等活动。市妇联、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共同举办了“爱Ta护家,共建和谐社会”的反家暴法宣传广场咨询活动暨南京市第九、十届家庭学法竞赛启动仪式,编印《家庭学法竞赛知识手册》1万余份,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社会化工作机制的决定》,积极创建反家庭暴力社会化工作机制,依托社区警务室,主动加强与居委会、社区管委会的联系沟通,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五年来,法律援助机构为2.14万余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相关部门为妇女儿童提供信访、热线咨询等服务2.7万件次,受理家庭暴力投诉案件7653件,遭受家庭暴力及困难妇女得到专业化的救助和服务。

3、妇女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全市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并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五年来,共破获强奸案件830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4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563起,违法犯罪行为受到震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城镇单位吸纳妇女就业略弱。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虽逐年上升,但尚未达到《妇女规划》40%以上的目标要求。主要原因:受南京经济体制、产业结构影响,非私营企业女性从业人员相对较少。65%的“四上企业”女性比例低于40%,建筑、化工类、船运、钢铁类企业,女性占比更少。

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还有欠缺。基本医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完善,涉农区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建成率40%,与规划60%指标还有差距。主要原因:涉农区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建设已纳入区政府计划,但设计标准高,用地、规划手续较多,建设进度滞后。生命健康仍有隐患,孕产妇死亡率(1/10万)控制不好,五年中只有两个年份控制在6/10万以内,2020年上升至9.24/10万,没有完成规划目标。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努力拓宽妇女创业就业渠道。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聚焦“创新名城”、“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百名女企业家领航计划”、“百名女大学生创业创新启航计划”、巾帼乡村振兴等六大行动计划,发挥好广大妇女的聪明才智;落实妇女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妇女就业,加大妇女创业各类政策宣传,提供各类就业信息、政策咨询,提高妇女对就业政策和信息的知晓率,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服务、机制保障、岗位开发等工作力度,努力消除劳动用工特别是对生育二胎妇女的性别歧视,帮助更多女性就业创业;用好“宁姐”品牌开展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服务,加强妇女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帮助广大妇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二)协力推进基层妇女参政议政。完善女干部培养机制,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专项规划,规定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引导推动女性参政议政;认真学习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把基层妇女参与村级民主自治管理,作为推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把农村女性进“两委”纳入“三农”和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统筹谋划,组织、民政部门要摸清女性任村“两委”正职现状,提前考虑村“两委”女性正职候选人人选,在出台的换届选举文件和规程中,把女性进“两委”目标要求纳入其中,增强文件刚性要求;要专门制定农村女性进“两委”培训方案,加大“乡村种子项目”实施力度,把培育巾帼乡土英才,作为女性进“两委”的人才储备,切实提升参选成功率。

(三)合力提升妇女健康保障水平。落实孕妇健康管理,坚持以居住地管理为原则,加强对孕产知识的健康宣教,利用橱窗、展板、宣传画等形式在住宅区内宣传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围产期保健等在内的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孕龄妇女对婚检、孕检的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有效落实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加强政府有效供给,统筹力量推进涉农区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尽快落实江北新区、江宁区妇幼保健院的建成,提升妇幼健康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