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南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时代要求,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大基本民政保障,创新社会服务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获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11个行政区全部创成“现代民政示范区”。
一、综合
五年来,伴随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大,城乡一体化建设加速推进,全市不断深化区域管理行政改革,加快提升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截止2020年底,全市由2016年的87个街道13个乡镇逐步调整为95个街道、6个乡镇。居委会从884个发展到901个,村民委员会由355个调整为325个。
地 区 | 街道办事处 | 镇人民政府 | 社区居民委员会 | 村民委员会 |
全 市 | 95 | 6 | 901 | 325 |
玄 武 | 7 | 59 | ||
秦 淮 | 12 | 104 | ||
建 邺 | 6 | 60 | ||
鼓 楼 | 13 | 120 | ||
浦 口 | 9 | 93 | 27 | |
栖 霞 | 9 | 97 | 29 | |
雨花台 | 7 | 64 | ||
江 宁 | 10 | 128 | 73 | |
六 合 | 11 | 1 | 91 | 55 |
溧 水 | 5 | 3 | 74 | 37 |
高 淳 | 6 | 2 | 11 | 104 |
截至2020年底,全市民政事业服务单位机构共计7800多个,民政机构和设施拥有床位6.38万张,每千人口服务床位数6.86张。“十三五”期间,全市主要民政事业费累计支出230.98亿元注1。其中,社会福利累计支出60.65亿元,社会救助累计支出53.59亿元,民政管理事务累计支出26.19亿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累计支出23.64亿元。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
截至2020年底,全市提供住宿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共计342家,床位数4.60万张。提供住宿的社区服务单位1852个,社区职工总数6260人,固定资产原价2.57亿元,机构床位数为1.78万张。
1、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化解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5年来,南京推进“颐养南京、幸福养老”建设。其中,养老服务机构有331家,较“十二五”末提高38.5%。床位数43310张,每千老年人口(60岁及以上)养老床位数45张,较“十二五”末提高12张。社会力量和公建民营养老床位数占床位总数的比例86.6%,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68.4%。养老服务机构收养老人数1.92万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100%。
2、儿童收养服务。2020年底,全市建有儿童收养救助服务机构2个,儿童收养救助服务机构床位数872张,年末收养儿童39人。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
截至2020年底,全市不提供住宿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7462家。其中,社区服务机构5608家,职工总数1.78万人,固定资产原价3.70亿元。
1、老年人福利。全市60岁以上老人有176.77万,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19.0%。截至2020年底,有23.56万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占60岁以上老年人的13.3%。1.15万老年人享受护理补贴占60岁以上老年人的0.65%。7.03万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占60岁以上老年人的4.0%。
2、儿童福利。困境儿童得到关爱。2020年底,全市贫困家庭儿童6503人,纳入城乡低保的有5954人,纳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的有8人,纳入临时救助的有541人。全市孤儿725人。其中,有身份信息的孤儿719人,无身份信息的孤儿6人。集中养育孤儿616人,社会散居孤儿103人。“十三五”期末,社会福利机构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为256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为2100元/月,自2020年我市事实无人抚养、重病重残儿童分别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100%、50%发放生活补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3、社会救助。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2.33万人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86万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集中供养人数1.15万,救助集中供养率达21.7%。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率持续保持100%。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945元/月,较“十二五”末提高245元/月。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占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占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分别达到34.5%和58.4%。
三、社会组织管理
(一)成员组织。
截至2020年底,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共计1.63万个,从业人员14.19万人,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17.5个,均居全省首位。其中,社会团体共计2966个,较2016年增加137个,年平均增长1.2%。民办非企业单位1.33万个,年均增长9.4%。基金会57个,含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分别为14个、43个。社会组织按行业分类,主要集中在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和社会工作等领域,其中,科学研究类组织101个,教育类组织1787个,社会工作类组织6302,文体类组织2028个,卫生类组织567个。每万人口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8.6人。
(二)其它社会服务
1、慈善事业。从严开展慈善募捐资格认证,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率100%。“十三五”末,全市共认定慈善组织共计54个。备案慈善信托数量16个,慈善信托财产规模2159万元。社会捐赠稳步增长,全市慈善组织共募集慈善款物13.64亿元。
2、社区服务。“十三五”末,全市共建有城镇社区服务设施5608个,建有社区服务中心(站)92个,发展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952个。社会管理不断创新,城镇和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为98%、96%。
3、婚姻登记。推进南京市智慧婚姻登记系统建设,省内率先启用婚姻登记人脸识别系统。五年来,各级民政系统累计办理结婚37.86万件,平均每年办理7.57万件。累计办理离婚25.20万对,平均每年办理5.04万对。
4、殡仪服务。在全国副省级城市率先出台殡葬设施专项规划,新增殡葬设施63处、殡葬用地22.6公顷,投入资金7.82亿元、骨灰安放格位53.3万个。截至2020年底,全市殡仪服务单位共计23个,较2016年增加1个。其中殡仪馆6个,公墓15座,殡葬管理单位2个,职工人数531人,固定资产原价10.64亿元。
注1:2018年以后,优待抚恤和退役安置费不再计入主要民政事业费支出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