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南京持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着眼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以项目化推进服务清单落实,在教育、医疗、住行、环境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主要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建设水平全省领先。从全省监测的结果看,2017-2020年,南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总指数连续4年保持全省第一。
(一)基本公共教育
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逐年提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全市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总投入的比例从2015年的7.44%增加至2020年的10.27%,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机制。稳步推进学前教育增量、惠民、创优三项重大工程,2020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97.42%,其它年份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59%,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91.75%。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义务教育巩固率100%。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区、郊区、保障房片区辐射,加强薄弱地区教育资源配置,通过名校举办分校、兼并、托管以及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放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2020年底全市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率达到100%。
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发展。2018年推进中招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首次采用“统招生平行志愿+学科特长生自主招生”的录取方式,进一步规范招生。以创建高品质示范高中为引领,围绕新课程改革、新高考方案实施和高中现代化工程,实现高中教育转型发展。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0%。
教育资助政策充分落实。落实国家资助困难学生政策,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部门共享机制,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做到“应助尽助”。“十三五”期间,全市教育帮困基金共计支出4.18亿元,年平均增长12.82%。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比例(≥6%)、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比例(≥8%)、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比例(≥10%)、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比例(≥8%)等规划标准均全部达标。
(二)基本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形成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促就业的工作格局。2016-2020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15.2万人,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自主创业人数累计17.76万人。2020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71%,低于规划目标2.29个百分点。
职业培训规模质量稳步提升。职业培训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南京市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若干措施》等20余个文件,从扩大补贴供给、拓宽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优化培训服务等方面提出创新政策举措。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提供职业培训217.39万人次。
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面落实。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累计为14.85万名高校毕业生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63亿元。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自2016年稳岗返还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发放稳岗补贴41.18亿元,惠及职工854.78万人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9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
(三)基本社会保险
社保领域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在省内率先实现了职工五项保险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政策待遇、经办服务的四个统一。完善城乡居民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及激励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六统一”市级统筹。
社会保险覆盖持续扩大。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现对参保登记人员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十三五”末,全市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参保率均保持在98%以上。其中,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参保率位列全省第一。其中,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7.6万人,年平均增长2.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5.36万人,较2016年减少3.1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3.73万人,年平均增长4.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3.62万人,年平均增长28.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29.24万人,年平均增长6.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40.36万人,年平均增长6.4%;生育保险参加人数323.21万人,年平均增长6.4%。
社保待遇标准稳步提高。连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到3188元,较“十二五”末增加52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470元,较“十二五”末增加160元。稳步提升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失业保险金最高发放标准由1630元/月提高到2020元/月,增幅达23.93%,最低发放标准由910元/月提高到1417.5元/月,增幅达65.21%。我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位于全省前列。
(四)基本医疗卫生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健康主要指标水平不断提高,“健康南京”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取得防抗新冠肺炎重大胜利。截至2020年底,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83.6岁,婴儿死亡率1.94‰,孕产妇死亡率9.24/10万,三大基本健康指标超过或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率均在98%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4.22%,较2016年提升7.52个百分点。全面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
医疗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加,城乡区域资源配置更趋均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总量适宜、结构优化。“十三五”期间,南京三甲医院20家(不含军队系统医院),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医师数达到4.06人、注册护士数4.88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75张,医院资源拥有量位居全省前列。
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持续加大。按照“以人为本、统筹推进,需求引领、供给升级,放宽准入、优化服务,严格监管、有序发展”的原则,给予社会办医一系列的政策扶持。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239家,其中社会办医1906家,占比58.80%;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14025张,占比23.75%。
(五)基本社会服务
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2016年起实现低保城乡同标、全城同标,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市低保标准由245元/月提高至945元/月,保障水平位居省内前列。升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比对系统,全省首创依托大数据,运用云计算和人脸识别技术,实现救助对象实时授权、系统实时比对、监管实时查看。
社区治理创新纵深突破。深化“三社联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底,城市、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8.5%。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城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推动社工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1.4万名社区工作人员牢牢守住第一道防线。
养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先后出台“养老十条”等刚性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系列政策,全国率先提出“两无偿一优先”发展养老设施,累计建成各类养老机构331家,养老床位6.11万张(含社区居家养老床位1.78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达68.64%,较2016年提升28.54个百分点。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45张,较“十二五”末提高12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
福利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共认定慈善组织54家,备案慈善信托数量16个,获得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31家。社会捐赠稳步增长,城市捐赠总量近32亿元。积极营造慈善氛围,设立“南京慈善奖”,连续三次获得全国 “七星级慈善城市”称号。从严开展慈善募捐资格认证,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率100%。
(六)基本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公租房货币补贴的政策,南京成为住建部第一批13个试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城市。五年时间内,政策累计惠及78万余户家庭,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9.24%,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新增保障性住房完成率每年均为100%;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率达100%,较2016年提升16.67个百分点。
棚户区改造工作高效推进。2016年起,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行动计划》,《南京市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攻坚计划》等推进棚户区改造等行动计划,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全市重点镇。“十三五”全市共实现改造房屋面积约2112万平方米,直接受益群众约9.4万户,每年100%完成城镇棚户区危旧住房改造年度目标任务。
(七)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健全完善文旅公共服务体系。狠抓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等工作,城市公园免费开放率达100%。深入挖掘辖区资源,以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等多种方式,分批次推进建设达到省定标准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200多家,提前两年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达标率达100%。
文化服务综合效能明显释放。开展文化惠民“百千万工程”,被命名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市。加快推进“书香南京”建设,南京市居民综合阅读率96.36%,连续7年全省第一,入选世界“文学之都”。2020年底,全市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3398.61m2,居全省前列。
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和改造室外健身路径3567套,新建体育公园10个、健身小绿园70个、新增健身步道850.47公里,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86m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4.65%,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55.56人。国民体质合格率93.4%,跃居全省第一。
(八)基本公共交通
公共客运体系加速完善。获首批“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基本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网络、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为延伸和补充、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的多元公共交通网络体系。2020年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4.4%。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为21.9标台,地铁(含都市圈城际)里程达395公里,居全国第4,成为全国首个区县全部开通地铁的城市。
综合交通网络不断优化。按照“主城减复、衔接轨道、留线减车、外围补充、远郊扩网”等原则,实施公交线网优化。持续推进镇村公交“再优化、再提升”工作,镇村公交交通开通率保持在100%,城乡客运一体化省级评级保持5A级,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
(九)基本公共环境保护
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均值4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9.8%。加强农业、生活大气污染源管控,建制镇管道天然气通达率为100%。水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7.70%。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
水源治理力度加大。不断优化治水思路,创新治水实践,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水质监测,10个区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为Ⅱ类水质,达标率100%。加强农村自来水入户建设,农村供水入户率达100%,让农村用户用上干净水、放心水。
防御气象灾害到位。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不断完善,气象科普进入百姓生活,气象灾害防御科普覆盖率达到98%。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更加健全,公众气象预报预警覆盖率达到98.2%。以科技人才为支撑的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不断提升,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6.5%。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提升。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截至2020年,全市建成“残疾人之家”134个,街、镇覆盖率达到100%。“十三五”以来,共有1.3万人次接受托养服务,投入建设补贴资金1068万元(不含2020年)。重点残疾人生活保障得到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100%。
残疾人康复保障取得突破。残疾人康复政策不断完善,建成市、区两级残疾人康复中心13家,社区康复室(站)228家,较好地满足了各类残疾人就近就便康复需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从2016年的63.5%提升至100%。
残疾人就业脱贫取得实效。深入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安置就业,“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安置残疾人就业4633名,新增实名制培训3640人。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青壮年残疾人就业率达99.25%,农村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青壮年残疾人转移就业率达94.91%,较2016年分别提升16.29、34.91个百分点。
基本公共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坚决落实防范食品安全的各项措施,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源头把控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千人食品抽检率由2016年的4.59批次提升至8.29批次,每千人抽检批次始终位列全省前列。
公众安全环境显著提升。着眼打造国内最安全城市,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各类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做好各类重大活动的安保维稳活动,有效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年上升,公众安全感由2016年度93.98 %提升至98.86%。
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指示要求,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聚焦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防控,抓实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16年0.040下降至0.0052人/亿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是公共服务优质资源供给不足。优质教育、医疗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文体设施、高水平的社会保障的供给还不充分,不能较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市场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动力不足,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和积极性还不强,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仍然比较单一。
二是公共服务发展不够均衡。城乡、区域、群体服务资源配置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城乡来看,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农村地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公共服务设施仍有缺失,不少文体设施缺乏后期维护,部分自然村与乡镇相比设施配套差距很大。从群体来看,流动人口享受的公共服务还相对有限,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就业矛盾依然突出。
三是公共服务离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硬件配备快速推进的同时,服务人员队伍和人才短缺的问题也更加凸显,“重建设、轻运行” “重设施、轻人才”的情况在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不同程度存在,政策宣讲还不够到位,服务群众还不够细致,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群众满意度还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
三、“十四五”时期发展思考
“十四五”时期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迈进的关键阶段,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对此,南京要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和提升首位度,以常住人口均等化、供给资源普惠化、服务手段便捷化为关键,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建立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一)突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中要结合当前社会结构变迁的趋势以及地方实际,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地方质量标准,把养老服务和外来人口公共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对接国家、江苏省制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最新标准,制定和完善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实施方案,提升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设施保障等软硬件标准要素,进一步推动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落地。
(二)突出精准化聚焦,不断增强市民百姓实际获得感
在公共教育方面,推进教育资源补短板,着力破解优质教育科学配置问题。在就业创业方面,聚焦新领域新业态拓展就业岗位及优化创业环境。在医疗卫生方面,聚焦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以及智慧医疗惠民服务建设。在住房保障方面,聚焦“房住不炒”稳定房价,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改善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以及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在公共文化体育方面,聚焦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建设以及文博场所免费开放,提升文体服务品质。在残疾人服务方面,聚焦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和托养服务提升。此外,进一步对标对表,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有针对性地帮助低收入人群、困境儿童、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切实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三)突出系统化推进,加快完善跨部门互动协同机制
基本公共服务涉及教育、就业、社保、卫生、民政、住房等具体领域,也涉及标准制定、统计监测、财政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要重点强化各部门协同,着力破解社区养老、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规划用地、设施配套、场所建设等方面政策不落地、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进一步畅通民意,利用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等形式,提升百姓对南京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此外,拓展思路,在当前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围绕产教融合、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办医、旅游市场开发等,合力打造公共服务优质生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