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市统计局网站

南京市统计局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统计知识学习

消费统计指标怎么用
责任编辑: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6 09:4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国际统计实践,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国家统计局开展消费统计工作,反映消费的统计指标主要分为供给端需求端指标,还有核算指标。我们认识理解消费,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使用不同的统计指标。

供给端看,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服务零售额指标

从供给端也就是“卖方”角度看,消费的主要统计指标有两个。一个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侧重于反映实物商品的消费,包括商品零售额和餐饮收入,可以反映国内消费品市场的总规模和地域分布,分析商贸流通状况。另一个是服务零售额,统计的是服务行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的各种服务,反映交通出行、教育培训、文体休闲、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市场的运行变化。这两个指标都是通过开展相关企业调查测算得到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居民消费正从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服务消费潜力不断释放,服务零售占整体零售的比重提升。服务零售额有效补充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未覆盖的服务消费部分,使消费统计体系更加完善。

需求端看,包括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标

从需求端也就是“买方”角度看,反映消费的统计指标有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统计的是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食品烟酒、居住、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八大类,通过住户抽样调查测算。这一指标直接体现居民的生活成本和消费质量,是分析民生改善和消费结构变化的重要依据。

核算角度看,包括最终消费支出指标

最终消费支出是支出法GDP核算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与资本形成、货物与服务净出口并列),主要用于反映国民经济核算中消费需求的总量及其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包括常住居民和政府部门的货物和服务支出,在国民经济核算基础上得到。这一指标从宏观层面反映居民和政府消费情况,是分析内需结构、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核心数据。